智能制造学院
2025届优秀毕业生奖(含十佳优秀毕业生)评选通知

各位毕业生:
为鼓励学生圆满完成学业,继续上进,刻苦学习,继续深造,根据《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》(2023年修订)管理规定,现将2025届“优秀毕业生奖(含十佳毕业生奖)”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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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秀毕业生奖(含十佳毕业生)
一.面向对象:智能制造学院 2025 届毕业生
二.优秀毕业生参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:
1.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具有正确、坚定的政治方向,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热爱学校,关心集体,团结同学,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;勇于探索,乐于奉献,热心社会工作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各项公益活动;作风正派,举止文明,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。
2.学习勤奋刻苦,成绩优秀,每学期综合测评成绩须在班级中居前20%。
3.在国家职业技能大赛、国家级政府部门主办或明文委托其他单位组织举办的竞赛中,获得一等奖的毕业生,经二级学院申请,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审定可直接认定为优秀毕业生,不占原名额。
4.在校期间表现优秀:符合以下条件之一,条件优先级别与列举顺序一致:
(1)在校期间有过军队服役经历的毕业生。
(2)在政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、创新创业、挑战杯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荣誉(二等奖及以上)。
5. 在校间曾获得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员(标兵)、优秀共青团干部(标兵)、优秀团支部书记等校级、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,同时获得学业优胜奖(优秀实习生)累计三次及以上。(不能获得前面的荣誉没有获得学业优胜奖,不能三次都是学业优胜奖)。
6.毕业综合实践(含论文、设计等) 合格并按时毕业。
7.十佳毕业生从优秀毕业生名单中择优选取。
三:评选具体程序
请有意向的同学于2025年5月20日16:00前将附件命名为姓名+学号+班级发送至邮箱:wkchom1@163.com,将纸质版附件+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实训楼2-204(班主任意见和学院意见可以先不填)。
学院根据学生提交材料进行初审,根据班级人数定额择优评定,按照不超过学院毕业生总人数5%的比例,学院评定“优秀毕业生”不超过44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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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信编辑丨王玺瑜
一审丨杜信明
二审丨邓霞
三审丨张小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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